距离《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仅剩100余天,曾经火热的"大V带货"模式是否真的退出舞台?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取得资质的外部大V合作开展营销。然而,新规并未完全终结大V的影响力。 近期调查发现,在新规过渡期内,金融机构与大V之间的关系正在经历一场微妙的转变。部分机构开始尝试将具有高流量的大V"收编"为内部员工。例如,格林基金聘任了一位在蚂蚁财富社区拥有80万粉丝的大V担任基金经理。 这位转型的大V在任职后持续申购自己管理的基金产品,带动了大量投资者的关注。截至一季度末,该基金规模从2025年末的246.31万元(一度接近清盘)跃升至14.03亿元,实现了近570倍的增长。然而,基金近期业绩表现不佳,近三个月收益率为-14.63%,在同类产品中排名靠后。 尽管该基金经理有在海通证券、光大证券等机构的工作经历,但其投资能力仍受到投资者质疑。部分投资者认为其"收割粉丝",缺乏专业能力。这一现象折射出金融营销新规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合规与流量之间的博弈问题。(文章素材来源:21世纪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