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仅100余天,曾经火爆的"大V带货"模式是否真的偃旗息鼓?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明确指出,金融机构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外部大V开展营销合作。然而,新规出台后,围绕流量、合规与利益之间仍暗流涌动。 权威调查显示,在新规过渡期内,金融机构与大V的合作模式正在悄然转变:一方面,部分机构尝试将头部大V"收编"为内部员工;另一方面,不少中小博主选择通过灰产中介挂靠伪持牌机构获取认证资格。同时,一些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也选择离职创业,运营自媒体账号,这些建立的自媒体账号在开展金融营销时同样面临合规难题。 以格林基金为例,该机构曾邀请一位拥有80万粉丝的蚂蚁财富社区实盘大V担任基金经理。其管理的格林新兴产业混合基金规模从2025年末的清盘边缘(246.31万元)大幅提升至2026年一季度末的14.03亿元,实现了近570倍的增长。然而,该基金近期业绩表现不尽如人意: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6月18日,新兴产业混合A类、C类近三个月收益率分别为-14.63%和-14.73%,在同类产品中排名靠后。 投资者对这位大V基金经理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其专业能力的怀疑,二是对其是否存在"收割粉丝"行为的控诉。然而鲜为人知的是,在成为知名大V之前,该基金经理已在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和天相投顾等多家机构积累了相关从业经验。 (文章素材来源:21世纪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