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仅剩百余天,曾经盛行一时的大V带货模式是否会彻底消失?新规之下,金融机构与大V的营销合作关系正经历一场深刻变革。 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未经资质认证的外部个人不得参与金融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该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生效。 新规出台后,金融机构与大V的合作模式面临调整。一些机构开始尝试将头部大V"收编"为内部员工。例如,某基金经理职位由一位拥有80万粉丝的蚂蚁财富社区实盘大V出任。其管理的格林新兴产业混合基金规模在短短几个月内实现了从246.31万元到14.03亿元的飞跃式增长。 然而,这一现象也引发了投资者对其专业能力的质疑。数据显示,该基金经理管理的产品近期收益率为-14.7%,在同类产品中排名靠后。尽管其从业经历显示曾服务于多家知名金融机构,但部分投资者仍认为其存在"收割粉丝"嫌疑。 与此同时,更多的中小博主则选择通过灰产中介挂靠伪持牌机构获取认证,试图以此实现合规运营。这些暗流涌动的现象,反映了在监管趋严背景下,金融营销领域正在经历一场关于流量、合规与利益的重塑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