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实施在即,大V营销模式何去何从? 2026年9月30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这份由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外部个人或组织开展营销合作。 新规背景下,金融机构与大V的合作关系正在经历深刻变革。一方面,部分机构开始尝试将头部大V"收编"为内部员工;另一方面,一些中小博主则通过灰产中介挂靠"伪持牌机构"获取认证资格。同时,越来越多的金融从业者选择离职创业,运营自媒体账号。 转型基金经理的大V案例颇具代表性。以格林基金为例,一位拥有80万粉丝的蚂蚁财富社区实盘大V被增聘为基金经理。在其官宣任职后,该大V及其粉丝群体持续买入其管理的基金产品。截至一季度末,该基金规模从2025年末的246.31万元激增至14.03亿元,实现了近570倍的增长。 然而,尽管流量效应显著,该基金近期业绩表现却不尽如人意。Wind数据显示,近三个月来,其A类、C类基金份额均下跌超过14%,排名同类产品后端。投资者对其专业能力提出质疑,认为存在"收割粉丝"嫌疑。 值得注意的是,这位大V并非完全的"草根背景",在转型之前,他曾在海通证券、光大证券等多家机构有过从业经历。这一案例反映出,在新规实施过渡期内,金融机构与网络流量之间的合规博弈仍在持续。(文章素材来源:21世纪经济)